改革开放的深化促使民营经济成长为 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引擎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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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民营经济步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迅速成长壮大。200112月,中国正式加入WTO,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参与全球化分工协作,民营经济搭上全球化浪潮的快车,在走向世界的国际竞争大环境中快速发展。自1992年我国正式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一系列政策法规构建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环境空间,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改革活力,民营企业似雨后春笋,民营经济茁壮成长。同时,我国民营经济已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在国际市场上大展身手,部分企业迅速成长为国际性的大型跨国公司,其中46家民营企业在2022年成长为世界500强企业。

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客观上推动了改革开放的系统性推进和深化,这反过来又助推民营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然而,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过所谓所有制歧视。正如时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泰教授所言:我国民营经济尚处在不平等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之下,舆论、政府管理和政策设计还有深深的所有制烙印,存在所有制鸿沟所有制歧视企业按所有制被分成了三六九等,在获取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政府项目、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系列的旨在扫除各种障碍的政策法规,动态优化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逐步消解发展过程中涌现的各种歧视性障碍,通过渐进式的深化改革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成长。为了消解政治理念上的歧视,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七一讲话中首次将民营企业家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2002年,4名民营企业家党员成为党的十六大代表,摘除了长期压在民营企业家头上的剥削者的政治帽子,标志着民营企业政治地位的擢升。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或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的贡献。至此,民营经济(企业家)在国民经济中有了法理上和政治上的正式地位。

民营企业发展的国内制度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廓清,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4年前后,以厉以宁教授领衔形成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报告,促成了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36)的出台,可以说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第一次系统的制度性障碍清理。该项制度的运行可谓成绩斐然,然而执行层面的隐性障碍也随之凸显,致使政策的实施效果受损,人们形象地把这些执行中的障碍称之为三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表面上按照36没有任何制度障碍,非禁即入,实际上却难以进入,犹如有一道看不见的玻璃门,或者是弹簧门”“旋转门,民营经济进入后又会被弹出来,或者被推来推去旋转出来。2010年,为了助推民营经济破门而入,保障民营企业在资源要素的获得、市场机会的获取和政府监管的公平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产权和各项合法权利,20105月颁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36)。新旧两个“36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供给和保障,推动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取得了亮眼的成绩:截至2012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达5044.5万户,注册资金31.88万亿,从业人员1.73亿人,分别是2002年的20.67倍、12.88倍和5.07倍。民营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为285621.5亿元,约占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3%,民间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已连续5年超过60%,最高时候达到65.4%,民营经济已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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